各設區市文旅局、公安局、建設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平潭綜合實驗區旅游文體局、公安局、交建局、執法應急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場發〔2022〕70號),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一)嚴格內容管理。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堅持正確導向,使用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劇本腳本,鼓勵使用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的劇本腳本;應當建立內容自審制度,對劇本腳本以及表演、場景、道具、服飾等進行內容自審,確保內容合法。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內的劇本娛樂活動不得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二)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范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三)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申報開業經營手續,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密室逃脫類場所火災風險指南(試行)》《密室逃脫類場所火災風險檢查指引(試行)》等有關消防安全要求;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承諾,落實火災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強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常態化開展火災風險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組織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災撲救能力,切實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義務,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保障安全運營。
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所在建筑應當為合法建筑,不得設在居民樓內、建筑物地下一層以下(不含地下一層)等地。
(四)強化誠信守法經營。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明碼標價、誠實經營,不得存在虛假宣傳、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娛樂經營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以及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等,不得為進入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五)履行宣傳義務。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宣掛反恐、禁毒、禁賭、禁止賣淫嫖娼、未成年人保護等宣傳提示,營造安全守法氛圍。
二、實施登記備案
(一)辦理登記注冊。劇本娛樂經營主體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劇本娛樂活動”。
(二)實行告知性備案。督促指導劇本娛樂經營場所自經營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將經營場所地址以及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名稱、作者、簡介、適齡范圍等信息,按要求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上傳,報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備案;對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新增劇本腳本,或者劇本腳本的故事背景、劇情等主要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化的,督促其自使用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將劇本腳本的上述信息報原備案部門備案。指導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通過“全國文化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獲取“備案登記證明”,并在場所顯著位置懸掛。
三、建立協同機制
建立由省文旅廳牽頭,省公安廳、住建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組成的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實現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形成合力,推動劇本娛樂場所管理規范有序。
(一)明確職責分工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內的劇本娛樂活動內容管理和有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督促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履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
公安機關負責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申報的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依法開展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所屬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劇本娛樂行業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
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做好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將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納入“雙隨機”消防檢查范圍。
(二)信息互通機制。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監管信息和問題線索。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對檢查判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法采取查封、關停等措施,并移送文旅、住建、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查處。
(三)聯合執法機制。各部門依據本單位職責,加強日常檢查和“雙隨機”抽查,對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線索,采取聯合執法,確保問題隱患迅速妥善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督促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范,引導會員單位加強內容自審和從業人員培訓,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四、廣泛開展宣傳
相關部門要結合日常檢查和“雙隨機”抽查,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向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普及合法經營法律法規常識,同時運用官網、政務信息平臺、微信公眾號、電子宣傳欄等多種渠道,擴大政策宣傳覆蓋面,不斷強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知法懂法守法意識。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為政策過渡期,劇本娛樂經營活動備案及整改工作需于政策過渡期內完成。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各部門職責,切實加強對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的監督指導。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聯系人:黃新慶,聯系電話:0591-87557302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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