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snh7h"><noframes id="snh7h">
<form id="snh7h"></form>
<form id="snh7h"><noframes id="snh7h"><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form id="snh7h"><noframes id="snh7h">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福建省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
閩文旅規文〔2022〕3號

各設區市文旅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游文體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評審范圍與對象

凡在我省從事群眾文化(以下簡稱群文)專業活動的策劃、組織、創作、指導、輔導、培訓以及群文專業領域研究等工作,尚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群文機構在職在崗人員,符合本實施意見規定的,均可申報評審群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群文專業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指導等專業工作。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及級別

群文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設高級、中級、初級。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任職資格名稱依次為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和管理員。研究館員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二至四級,副研究館員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館員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館員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管理員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申報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為群文事業貢獻力量。

2.學歷和資歷

研究館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且聘副研究館員滿5年。

副研究館員:博士學位,且聘館員滿2年;或碩士學位、大學本科或學士學位,且聘館員滿5年。

館員: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且聘助理館員滿2年;或研究生學歷或雙學士學位,且聘助理館員滿3年;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茖W歷,且聘助理館員滿4年;或高中畢業學歷(含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且聘助理館員滿7年。

助理館員: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1年見習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大學??茖W歷,且聘管理員滿2年;或高中畢業學歷,且聘管理員滿4年。

管理員:大學??茖W歷或高中畢業學歷,從事群文相關工作滿1年。

3.正常晉升的,任職期間有效年度考核結果均須合格以上;破格晉升的,任職期間年度考核結果須有1次以上優秀。

4.專業技術人員須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自2016年起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2016年之前中高級職稱每年累計不少于72學時(12天),初級職稱每年累計不少于42學時(7天)。2016年起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2016年之前專業科目時間應占總學時的70%以上。

5.省屬、設區市屬群文單位的專業人員申報評審群文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積極參加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組織的服務基層的各種形式的公益性群文活動,取得現任職資格以來每人服務次數累計不少于30次且實際服務時間累計不少于100小時。

(二)正常申報條件

1.研究館員

(1)具有本領域系統完備的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在解決復雜的專業問題或指導完成重大科研任務、工作項目中表現優異,在本領域有較高的專業影響力,是本領域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具有較為全面的業務技能,能夠創造性地研究和解決復雜問題,對某一學術領域有深入研究,帶領團隊取得具有創新性或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很強的實踐工作能力,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取得具有顯著實用價值或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工作項目成果。能帶領團隊開創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養、指導副研究館員和館員開展專業研究或策劃實施工作項目的能力。

(2)專業崗位業務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執筆并實施的省部級群文專項規劃2項以上。

②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課題(項目,下同)1項或市廳級2項以上,或作為主要成員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2項以上。

③作為主要成員完成省級主管部門主辦的群文理論研究活動4次以上,且撰寫完成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含調研報告,下同)2篇以上并獲省級主管部門認可或批示。

④獨立創作(或輔導、指導,下同)在主題性群文活動中公開演出或省級CN刊物發表的新作品15個以上(公開演出10個以上),其中獲得國家級比賽(含展演、會演,下同)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以上,或省級比賽一等獎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為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或入選國家級比賽4次以上。

⑤獨立策劃并完成高水平和廣泛影響力的美術、書法、攝影等展覽展示5次以上,且個人創作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獲國家級展覽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以上,或省級展覽一等獎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為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或入選國家級展覽5次以上。

⑥主持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保護項目名錄(以下簡稱非遺名錄)2項或省級非遺名錄6項以上,并撰寫項目申報文本。

連續三年以上主持創建本單位群文特色品牌項目1項以上,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明顯社會效益,群文特色品牌項目獲得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推介。

⑧主持完成有較大影響的省級主題性群文活動4次或市級10次以上,社會效益明顯。

在省級專業培訓中講授過本專業課程5次以上(培訓課程內容的主體設計應不同,下同),培訓累計300人次以上,撰寫教案5萬字以上,培訓效果顯著。

以上可2款累加計算。

(3)學術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出版專著1部以上,并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②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4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③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

2.副研究館員

(1)系統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較全面地了解本領域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和較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是本領域業務骨干。具有扎實的業務技能和獨立分析、處理較復雜問題的能力,對某一學術領域有專門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創新性和行業影響力的研究成果,或具有較強的實踐工作能力,作為主要參與人取得具有較高實用價值或較大社會效益的工作項目成果。能帶領團隊負責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養和指導館員、助理館員開展專業研究或實施工作項目的能力。

(2)專業崗位業務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執筆并實施的市廳級群文專項規劃2項以上。

②作為主要成員完成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或市廳級2項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廳級科研課題1項以上。

③作為主要成員完成省級主管部門主辦的群文理論研究活動2次或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4次以上,且撰寫完成較高質量的研究報告2篇以上(其中獲市級主管部門以上批示或認可1篇以上)。

④獨立創作在主題性群文活動中公開演出或CN報刊上發表的新作品10個以上(公開演出6個以上),其中獲得省級比賽二等獎1次以上,或入選國家級比賽1次以上,或入選省級比賽4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為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

⑤獨立策劃并完成較高水平和較廣泛影響力的美術、書法、攝影等展覽展示3次以上,且個人創作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獲省級二等獎1次以上,或入選國家級展覽2次以上,或省級展覽4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為省級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

⑥獨立策劃群文專業期刊的選題并組稿工作3次以上,獨立審改高水平的專業論文50篇以上。

主持完成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列入省級非遺名錄2項或市級非遺名錄6項以上,并撰寫項目申報文本2項以上。

連續三年以上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創建本單位群文特色品牌項目1項以上,形成較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較好的社會效益,群文特色品牌項目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推介。

⑨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有較大影響的省級主題性群文活動4次或市級10次或縣級(含縣級市、區,下同)15次以上,或鄉鎮(街道,下同)綜合文化站(文化服務中心等,下同)專業人員主持完成本區域主題性群文活動30次以上,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本單位利用新媒體直播開展的主題性群文活動15次以上且在線觀看人數累計達50萬人次以上,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在省級組織的專業培訓中講授過本專業課程3次或市級培訓5次以上,培訓累計150人次以上,撰寫教案3萬字以上,培訓效果好。

以上可2款累加計算。

(3)學術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出版專著1部以上。

②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3篇以上,或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

③鄉鎮綜合文化站專業人員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

3.館員

(1)較為系統地掌握本領域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領域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掌握本領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專業技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具有較為扎實的業務技能和獨立分析、處理較復雜問題的能力。能獨立負責某一方面工作,具有指導助理館員開展工作的能力。

(2)專業崗位業務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撰寫并實施的市廳級群文專項規劃1項以上。

②參與完成市廳級科研課題或作為主要成員完成縣級科研課題2項以上,或作為主要成員完成市廳級科研課題1項以上。

③獨立創作在主題性群文活動中公開演出或在CN報刊上發表的新作品5個以上(公開演出3個以上),其中入選省級比賽1次或市級2次以上。

④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策劃并完成美術、書法、攝影等展覽展示2次以上,且個人創作的美術、書法、攝影等作品入選省級展覽1次或市級2次以上。

⑤參與群文報刊(含經批準發行的本專業的連續性內部資料)的策劃、選題和組稿工作,獨立審改較高水平的專業文章20篇以上;或獨立采集編寫網絡平臺群文專業相關的推文及各類信息稿件30篇以上。

⑥參與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項,且列入非遺名錄1項以上,并參與撰寫申報文本。

連續兩年以上參與創建本單位群文特色品牌項目1項以上,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群文特色品牌項目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表彰或推介。

⑧參與完成省級有較大影響的主題性群文活動2次或市級5次或縣級10次以上,或鄉鎮綜合文化站專業人員主持完成本區域主題性群文活動15次以上,或參與完成利用新媒體直播開展的主題性群文活動10次以上且在線觀看人數20萬人次以上,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⑨在市級組織的專業培訓中授課1次或縣級3次以上,累計培訓人數100人次以上,培訓效果較好。

⑩在本單位組織的群眾培訓中授課5期以上,累計培訓人數100人次以上,培訓效果較好。

以上可2款累加計算。

(3)學術成果條件,須滿足下列之一:

①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

②鄉鎮綜合文化站專業人員提供論文1篇(不做發表要求)以上。

4.助理館員

基本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基本了解本領域研究現狀、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法規。具備獨立完成崗位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勝任各項日?;A性工作。

5.管理員

初步掌握本領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完成一般性輔助工作的實際能力。

(三)破格申報條件

1.對確有真才實學,學術成果和業績成果特別突出的,可申請學歷、資歷破格或者學歷資歷雙破格晉升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其中資歷破格或學歷資歷雙破格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須在初級職務資歷規定任期內聘滿一半以上年限,資歷破格或學歷資歷雙破格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須在低一級聘滿三年。

2.破格申報人員在滿足“基本任職條件”和“專業崗位業務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學術成果條件”基礎上,還應具備相應的破格申報條件。

(1)學歷、資歷破格評審館員任職資格的還須具備下列①-⑥條的兩條,學歷資歷雙破格還須同時具備下列①-⑥條的三條:

①出版專著1本。

②獲得市廳級成果獎三等獎1項(主要成員)。

③完成市廳級科研課題1項(主要成員)。

④科研成果、技術創新、優秀案例被廳(局)或設區市委、市政府采納應用或宣傳推廣1項主要成員)。

⑤獨立創作、輔導、指導的作品獲省級二等獎1次。

⑥獲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綜合性表彰,或被評為全省系統先進工作者,或入選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統青年拔尖人才。

(2)學歷、資歷破格晉升副研究館員還須具備下列①-⑥中的兩條,學歷資歷雙破格還須具備下列①-⑥中的三條:

①發表核心期刊論文1篇。

②獲市廳級成果獎二等獎或省部級成果獎三等獎1項(主要成員)。

③完成市廳級科研課題(主持)或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主要成員)。

科研成果、技術創新、優秀案例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納應用或宣傳推廣1項主要成員)。

⑤獨立創作、輔導、指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項(含入圍群星獎)或省級一等獎1次以上。

⑥被評為全國系統先進工作者、入選文化和旅游青年拔尖人才。

(3)學歷、資歷破格晉升研究館員還須具備①-⑥中的兩條,學歷資歷雙破格晉升還須具備①-⑥中的三條:

①發表核心期刊論文2篇。

②獲省部級成果二等獎(主持)或獲國家級成果獎三等獎1項(主要成員)。

③完成省部級科研課題(主持)或國家級科研課題1項(主要成員)。

科研成果、技術創新、優秀案例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納應用或宣傳推廣1項(主持)。

⑤獨立創作、輔導、指導的作品獲群星獎或國家級一等獎1次,或省級一等獎2次。

⑥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文化和旅游部優秀專家(含原文化部優秀專家)、“四個一批人才”、省文化名家、入選省級以上人才培養工程人員。

四、評審組織和評審工作

(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職稱工作綜合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本省職稱評審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省文化和旅游廳是全省群文系列職稱評審系列主管部門,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全省群文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二)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職改領導小組批準組建群文系列初、中級評審委員會,報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和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具體負責當地群文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三)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批準組建群文系列中級評審委員會,負責相關省直部門、單位以及部分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委托的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一般遵循逐級晉升原則。在專業技術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在群文事業發展中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解決體制機制難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標志性成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可按照我省其他相關規定參加評審,或經專家論證達到相應職稱水平的,可委托參加相應級別的群文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五)轉系列人員在群文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后方可申請轉系列。轉系列后滿1年,方可申報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轉系列前的同級職務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所取得的其他專業成果,供評審時參考。

(六)申報人員被相應評審委員會否決后,須增加新的學術成果和業績成果,方可重新申報新一次職稱評審。

(七)用人單位須對參評人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參評資格初審以及推薦程序負責。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和《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須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符合申報條件,材料真實且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報送。

任職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或延期申報:

1.受到黨紀政紀及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的,不得申報;

2.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或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當年不得申報且任期順延。

(八)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申報過程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其后2年內不得再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任職資格。

五、有關指標說明

(一)“作品”包括表演、編劇、導演、指揮、作曲、作詞、美術、書法、攝影、群眾文學等各藝術門類的創作成果。聯合排名第一創作視同獨立創作。

“新作品”指取得現任職資格以來創作的原創作品(如:戲劇、曲藝、歌曲、舞蹈、器樂、美術、書法、攝影、群眾文學等作品)。同一作品采用同一種表現形式視為一個新作品。經本人二度創作改編后,采用不同藝術表現形式的,視為新作品。根據別人創作作品改編后,采用不同藝術表現形式的,視為新作品。

(二)“主持”指擔任群文專業活動獨立或排名第一的項目責任人、策劃、導演(一項活動、項目的主持僅限1人,以牽頭主辦單位認定為準);課題(項目)研究的責任人、組長等。

(三)“主要成員”指擔任相關活動的總體活動第一副職、下屬工作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從屬于活動總體的分支性、局部性活動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或科研課題排名前三的參與人等。

(四)“參與”指涉及群文專業活動或科研課題中與群文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崗位。

(五)“比賽、展演、會演”指黨委宣傳部門、政府文旅主管部門、文聯等主辦或聯合主辦的藝術專業賽事,以及政府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群眾性藝術比賽、展演、會演。

美術、書法、攝影等展覽展示指由市級以上黨委宣傳部門、政府文旅主管部門、文聯主辦或聯合主辦的作品展,以及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攝影家協會主辦的常設性或綜合性作品展。

比賽、展演、會演、展覽展示等的級別以主辦單位中最低級別的單位為準。省委、省政府頒發的專業性獎項可視同文旅部頒發的獎項。東六省一市聯合主辦等同省級。

(六)“主題性群文活動”指政府文旅主管部門主辦或牽頭與其他部門聯合主辦的,具有明確活動主題和總體活動設計,有一定規模和較豐富活動內容,能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在本區域內有較大影響的群文活動。鄉鎮綜合文化站專業人員主持的主題性群文活動”應為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主辦或聯合主辦?;顒影ū荣?、會演、展演、展覽、展示等。常態性文化惠民演出中專門為重要節慶、重點時節等組織開展的主題性演出視同主題性群文活動。

(七)“創作、輔導、指導的獲獎作品”(不含美術、書法、攝影作品)應為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選送的作品或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參與創作、指導、輔導的作品。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獲獎作品的獨唱、重唱、獨奏、重奏、獨舞、雙人舞、三人舞的等額表演者,合唱的第一指揮、第一指導、第一鋼伴,群舞的第一編導,器樂合奏的指揮視同個人獲獎作品。獲獎(入選)作品以獲獎(入選)證書、正式文件的創作、輔導、指導的署名為準。

(八)未設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或優秀節目獎、節目獎)的比賽、展演、展覽,優秀獎視同二等獎,2個優秀獎視同1個一等獎,否則,作為入選作品,不計獎項。

同一作品獲多次獎項,以最高獎項為準。

(九)“成果獎”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

(十)課題(項目)政府部門以及受政府部門委托的其他機構(如自然科學基金委、社科聯、社科院等)正式下達或批準立項的縱向課題(包括各級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群文相關的項目)。課題(項目)的級別以下達或立項時確定的級別為準。

課題應提交科研課題立項書、結題通知書以及相應的研究成果(須驗收合格以上)等有效證明材料。

(十一)專業培訓列入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計劃的、以群文專業干部為主要對象的、以群文專業知識或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授課”是指1次講授2個課時以上的專業課。

“群眾性培訓”指申報人所在單位組織的,以群眾文藝骨干為主要對象的,每期連續不少于3天以上(或者周期性培訓,每期不少于10次)的公益性培訓。

(十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應包括田野調查、學術研究、活態利用等成果。

(十三)專著”指作為獨立撰寫或第一撰寫,在有“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ISBN”書號的出版物上正式出版發行的,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準確,反映研究對象規律,并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本專業學術著作。申報副研究館員任職資格以上字數不少于15萬字,合作撰寫的個人承擔部分累計不少于17萬字,申報館員任職資格個人撰寫字數不少于5萬字。

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普通工具書以及作品集,都不能視為本專業的學術專著。

(十四)論文指獨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本專業的研究性學術文章,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部門公布的學術期刊目錄所列的刊物,不含增刊、年刊、特刊、???、專輯、電子刊等。《福建歌聲》視同學術期刊。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目錄》(不含擴展版)所收錄的期刊。核心期刊認定以發表論文時的本批次及上一批次版本為準(自發表論文時間起向前追溯4年內有效)。

1.以下可視同學術期刊論文:

1)國家相關專業一級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學術年會征文中獲評一等(一等獎或宣讀論文)且收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的專業論文。

2)省部級科研課題(主要成員),或市廳級科研課題(主持)。

3)省部級成果獎三等獎或市廳級成果獎二等獎(主要成員),或縣級成果獎一等獎(主持)。

4)完成發明專利1項(主持)(不含外觀、實用新型設計)。

5)科研成果、技術創新、優秀案例被廳(局)或設區市委、市政府采納應用(主持)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納應用(主要成員)。

6出版專業作品1本(專業作品是指與群文專業相關的正式出版發行的作品,字數不少于15萬字。作者應為獨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承擔具體編撰工作的主編、執行主編、副主編,視同第一完成人,1本專業作品僅1人適用。此項僅限申報要求2篇以上學術期刊論文的任職資格使用1次)。

2.以下可視同核心期刊論文:

1在《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CHINA DAILY(理論版)、《求是》、《新華文摘》(全文轉載)上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

2)SCIE、SSCI、A&HCI數據庫全文收錄。

3)EI全文收錄。

4)國家級成果獎三等獎或省部級成果獎二等獎(主要成員)。

5)國家級科研課題(主要成員)或省部級科研課題(主持)。

6)科研成果被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納應用(2名

7)中國文化館協會、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中國群眾文化學會的學術年會征文五年內2篇獲評一等獎收入正式出版論文集的專業論文,視同1篇核心期刊論文。

(十五)有關論文、專著、專業作品、標準、專利、軟件、課題、項目等成果若有被轉載或宣讀、獲獎,收錄論文集、SCIE等引文索引數據庫,或在學術期刊發表的,同一篇(部、項)只計1次,不重復計算。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辦發〔2017〕52號)等精神,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參加職稱評審,分別按照中專學歷、大專學歷、本科學歷對待。

(二)業務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和獎勵榮譽等,均應為取得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之后所獲得。高一級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條件同時適用于低一級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條件。

(三)新招錄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可按規定考核確認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取得新學歷(學位),其任職資歷可從新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與之前的資歷合并計算。

(五)本意見所稱“市級”均指設區市級。

(六)本意見所稱“以上”均含本級或本數。

(七)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非公企業工作人員等從事群文專業技術工作的,同樣適用本實施意見。

(八)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4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相關解讀
A级国产乱理论片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