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snh7h"><noframes id="snh7h">
<form id="snh7h"></form>
<form id="snh7h"><noframes id="snh7h"><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
<wbr id="snh7h"></wbr><form id="snh7h"><noframes id="snh7h">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建設的通知
閩文旅市場〔2019〕32號

各設區市文旅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游文體局:

為加強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建設,強化激勵約束,促進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就進一步加強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建設

(一)建立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各地要督促轄區內的經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或適當場所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安全生產承諾,接受各方監督。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明確各個層級一直到區隊班組崗位的雙向安全生產承諾事項,并簽訂和公開承諾書,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承諾重點內容包括:一是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消防等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絕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三是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不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不租用無運輸資質的旅游車輛,杜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四是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五是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六是自覺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檢查,嚴格執行執法指令。

(二)建立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制度。經營單位有違反承諾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級文旅部門要列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一是經營單位年內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的;

二是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三是執法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重大職業病危害隱患的;

四是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的;

五是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實記錄和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期限內未完成治理整改的;

六是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罰款等處罰的;

七是未依法依規報告事故、組織開展搶險救援情況的;

八是其他違法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

對責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記錄,實行分級管理,納入國家相關征信系統。原則上,經營單位一年內發生較大(含)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納入國家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發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納入省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發生一般責任事故的,納入設區市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發生傷人責任事故的,納入縣(區)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的,必須納入省級記錄,依次類推。

不良信用記錄管理期限一般為一年。

(三)建立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制度。以不良信用記錄作為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的主要判定依據。

1.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納入國家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同時分別納入省、市、縣級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一年內發生生產安全重大責任事故,或累計發生責任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的;

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發生暴力抗法的行為,或未按時完成行政執法指令的;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的;

租用無資質交通工具和設施設備的違法行為;

經相關監管執法部門認定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2.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納入省、市、縣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一年內發生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累計發生責任事故死亡超過3人(含)以上的,納入省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一年內發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累計發生責任事故死亡超過2人(含)以上的,納入市(地)

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一年內發生死亡責任事故的,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的,納入縣(市區)級管理的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

3.根據經營單位存在問題的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列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對發生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別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信息采集。各級文旅部門通過事故調查、執法檢查、群眾舉報核查等途徑,收集記錄相關單位名稱、案由、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

2)信息告知。各級文旅部門提前告知擬列入“黑名單”的經營單位,并聽取申辯意見;對當事方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予以采納。

3)信息公布。各級文旅部門要把被列入“黑名單”的經營單位名單提交給同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由其在10個工作日內統一向社會公布。

被列入省級“黑名單”的,報經省文旅廳提交省政府安辦,并由省政府安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4)信息刪除。被列入“黑名單”的經營單位,經自查自改并經驗收合格的,由負責驗收的部門,將整改合格信息提交本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公開發布。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內未再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情形的,在管理期限屆滿后提交本級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統一刪除,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繼續保留“黑名單”管理。

(四)建立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和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制度。把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自主開展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定的等級作為安全生產誠信等級,分別相應地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達標,原則上不再重復評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發布主體是安全生產誠信等級的授信主體,各縣級文旅部門每年向社會發布一次轄區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單位信息(含企業名稱、行業類別、達標等級、有效期、公告達標的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

2.加強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各級文旅部門對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的經營單位,要及時報送當地安辦和上級文旅部門向社會發布;對納入“黑名單”的經營單位,要依法依規督促停業整頓或取締關閉。根據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黑名單”的具體情況,對不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條件的,要及時更正公告。

(五)建立安全生產誠信報告制度。經營單位要定期向當地安監和文旅部門報告安全生產誠信履行情況,重點包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業病防治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二、建立安全生產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一)激勵誠實守信。積極配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誠信單位,開辟“綠色通道”,在相關行政審批等工作中優先辦理。在文化和旅游項目立項建設和評優表彰等方面作為重要參考。

(二)嚴懲失信行為。對失信單位,要積極配合安全生產

監督部門實施重點監管監察;對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通過組織約談、強制培訓等方式予以誡勉,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及時公開曝光。在處理涉及資金扶持、等級評定、評優等事項時,予以嚴格把關。在參與文化和旅游項目開發等方面招投標的公開競爭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支持相關金融機構將其作為評級、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并根據《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4〕3號)的規定,采取風險緩釋措施;支持相關部門或保險機構調整其保險費率。

(三)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業協會組織要把安全生產誠信建設納入社會組織章程,制定行業自律規則,完善規范行規行約并監督會員遵守。要在本行業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約、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設活動,對違規的失信者實行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鼓勵和動員新聞媒體、員工等舉報安全生產不良行為,對符合《事故隱患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閩財建〔2005〕206號)條件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并嚴格保密,予以保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建設是“信用福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加強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作為履職盡責、抓預防重治本、創新安全監管機制的重要舉措,制定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落實工作機構、責任、人員,保障工作經費,

扎實開展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

(二)細化措施,完善機制。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等級評定等方面,細化激勵及懲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間的信息溝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對相同事項要實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復執法和多頭評價,減輕企業負擔。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強安全生產誠信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崇德向善、誠實守信的傳統文化和現代市場經濟的契約精神,營造踐行安全生產誠信的良好氛圍。

各設區市文旅局(含平潭)分別于2019年9月15日和9月30日前上報工作聯絡員名單(含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和細化方案。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等涉及安全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分別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報送《文化和旅游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信用建設進展情況表》。

(聯系人:吳正東,陳晶晶 電話:0591-87671960,87118146傳真:0591-87672726,郵箱:304056534@qq.com)

 

附件: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信用建設進展情況統計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2019年9月9日

相關解讀
A级国产乱理论片在线观看